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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气象局

【字体:   2009-11-13 09:15:06   来源: 浙江天气网

  一、基本情况

  丽水市气象局前身为丽水气象站,成立于1953年,1981年7月建局,为丽水地区气象局,2000年7月19日丽水撤地设市后,更名为“丽水市气象局”,是浙江省气象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实行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丽水市气象局设四个职能处室、四个直属事业单位和7个下属单位。四个正科级职能处室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雷电防御管理办公室)、人事教育处、业务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参照公务员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市气象台、市气象网络中心(市农网信息中心)、市气象信息中心、市防雷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为龙泉市气象局、云和县气象局、遂昌县气象局、青田县气象局、庆元县气象局、缙云县气象局、丽水气象观测站。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机构两个,分别为景宁县气象局和松阳县气象局。

  局本级现有职工56人,聘用合同工14人,离退休27人。其中硕士2人,攻读硕士学位5人;本科28人,高级工程师6人。

  二、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

  1953年7月~1972年6月,主要业务工作有:地面气象观测、单站天气补充预报和农作物生育状况观测、编发农气旬报等。1972年6月后开始增加通信报务、填图、用天气图制作地区范围内的天气预报。同时,加强了气象业务管理职能,对县站业务进行指导和气象资料审核。1974年开始设立中长期天气预报报组,专业制作中长期天气预报,并对外开展服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气象服务领域随之扩大,除了公益气象服务和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决策服务外,将气象服务扩展到经济建设的各个行业,为其开展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城市气象服务、气象广告、防雷检测、防雷工程和庆典气球施放等服务工作。

  气象局还承担本区域气象事业发展计划和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对所属各县(市)气象局(站)承担业务技术和人、财、物的管理职能。《气象法》颁布实施后,经市政府授权,行使本区域气象行政执法的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地面气象观测、气象通信、气象观测环境保护、天气预报特别是灾害性天气警报发布的归口管理和雷电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空中飘浮物施放管理等工作。

  三、丽水气象工作的成就

  近年来,在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丽水气象部门以建设“四个一流”为奋斗目标,努力争取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丽水的气象事业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基础气象业务工作健康发展,各项业务质量稳步提高;基本建立了以风云2C气象卫星、周边新一代天气雷达、自动气象站网等组成的气象灾害监测网络;以PC—VSAT卫星通信站、三级气象综合宽带网、VPN传输系统和省、市、县远程视频天气会商系统等组成的气象信息通信网络,以电视、广播、报刊、96121气象声询电话、气象短信、微机终端、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组成的气象信息服务网络;气象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台风、暴雨等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屡受各级政府的嘉奖和好评,气象预报服务的社会经济效益明显提升。近年来,全市气象部门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条件预报、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城市空气质量预报、生活气象指数预报、农业气象情报、粮食产量预报,不断拓展气象业务服务领域;积极推进气象科研创新队伍建设,努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积极开展气象科技服务,建立了由声讯、短信、影视、防雷和工程、气象专业专项服务等组成的气象科技服务链,形成了对气象事业发展的强大支撑;基层气象台站的面貌发生了较大改变,台站基础设施、干部职工生活得到明显改善。通过多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了集气象探测业务、气象预报预测业务、公共气象服务业务于一体的业务技术体制。

编辑:浙江天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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